DoNews10月28日消息,近日,社交媒體平臺上出現的一張罰單截圖顯示,家電制造商美的集團因“價格違規”被京東處罰500萬元。當日,有接近美的集團的人士向媒體證實了這張罰單的真實性。
10月28日,鳳凰網科技報道稱,據接近京東和美的的知情人士表示“此為不實消息”。前述知情人士向鳳凰網科技表示,近期大量媒體自媒體集中發布上述謠言,以及京東“二選一”等不實信息,明顯有平臺操縱跡象。
此前京東客服在回應咸寧日報社《遠近新聞》時表示,沒收到相關“二選一”的通知。但另有知情人士表示,實際情況是,京東確實向美的集團開出了500萬元的罰單,但隨后因為被曝光此行為為變相“二選一”,京東遭遇到比較大的輿論壓力,且美的集團也據理力爭,最終京東臨時取消了該罰款。

罰單中的“價格違規”,可能與京東在今年雙11的最新商家管控政策有關。據多家媒體報道,京東在今年雙11期間對家電等領域商家推出“價格約束”規則,要求品牌在其他平臺的最終到手價(含平臺券、贈品、滿減)不得低于京東。
同時,京東還明確要求品牌在其他平臺直播間不得發放優惠券、抽獎,甚至禁止提及“更便宜”等字眼,否則將面臨高額處罰:一個商品罰款500萬元、兩個1500萬元、3個4500萬元。
上述行為被認為系干涉商家的自主經營權,涉嫌變相“二選一”。由于平臺之間的補貼力度不同造成商品價格差異,平臺如果因此而處罰商家,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對此,數名京東前采銷人員日前發布視頻,承認京東對商家存在限制行為,但力挺京東此舉是“正常的商業行為”。此外,亦有自媒體質疑此前報道中的“京東對商家處以巨額罰款”的真實性。
上述罰單截圖的出現,成為了京東對商家限制政策的最新證據。
截圖信息顯示,該罰單開出時間為“2025年10月21日”,處罰原因為“價格違規”,違規定義是“商家所設置的商品價格明顯高于同一時間段平臺內或者其他渠道的同款商品價格”,違規程度“嚴重”,處置方式需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萬元。
此外,商戶還將被凍結資金500萬元,且不支持“以考代罰”。罰單涉及店鋪名稱“美的集團官方旗艦店”,主體為“美的集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登錄京東APP查看“美的集團官方旗艦店”,在證照信息一欄,發現主體名稱與罰單信息完全一致。而根據在京東開店的其他商家反饋,此份罰單從格式到信息,均與平臺日常的其他罰單一致。
就在這份罰款單被曝出的同時,也有網友在媒體報道京東此次二選一的新聞下發布評論,稱“本人可以證實都是真的,京東的確不允許我們發優惠券下單,負責查價巡查組看到,截圖就會罰款500萬”。

《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的交易價格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進行不合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