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10月31日消息,據聚美麗報道,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發布一則《關于對廣東丸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從公告內容來看,丸美生物因財務核算不規范,以及募集資金管理、使用和披露不規范,被中國證監會予以監管警示。并對創始人孫懷慶、財務總監王開慧、董秘程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中國證監會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規則》(證監會公告〔2025〕5 號)等規定,經過現場檢查,發現丸美生物存在以下兩大問題:
其一,財務核算不規范:1)收入核算不準確,未預估退貨率、非實際銷售訂單計入收入;2)在建工程核算不準確,未暫估工程款、達到可使用狀態未及時轉固;3)相關會計科目錯誤列報,第三方支付資金列報“應收賬款”、無關費用計入研發費用。
其二,募集資金管理、使用和披露不規范:1)募集資金使用不規范,募投與非募投項目未獨立核算、用募集資金支付非募投支出;2)募投項目調整未及時審議披露;3)募集資金管理信息披露不規范,其進度披露與實際不符、現金理財信息未按規定披露。
對此,中國證監會指出,丸美生物董事長孫懷慶、董事會秘書程迪、財務總監王開慧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
因此,根據該辦法第五十二條,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丸美生物采取責令改正、對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時,中國證監會還表示,丸美生物對此事高度重視,將按廣東證監局要求整改,吸取教訓、提高合規意識、加強法規學習,以及提升規范運作與信披質量,維護股東利益。不過,本次措施不影響正常經營,公司將依規信披,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在此事發生后,丸美生物也對提及的數據進行更正。
在發布的另一份文件《廣東丸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后的財務報表及相關附注》中,涉及了2025年半年度財務報表。
從更正后的數據來看,丸美生物存在會計差錯處主要包括合并資產負債表、合并利潤表和合并現金流量三大板塊。
其中,從合并利潤表來看,實際上業績存在的影響包括以下兩大方面:
一方面,營業收入虛增454.68萬元,凈利潤及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均虛增1132.97萬元,導致公司盈利表觀被高估,嚴重誤導投資者對其盈利能力的判斷;
另一方面,營業成本虛增110.34萬元,銷售費用虛增35.12萬元,研發費用虛增73.10萬元,管理費用虛減1027.82萬元,信用減值損失虛減71.55萬元,所得稅費用虛增59.41萬元,各項成本費用核算混亂,使得利潤的構成和真實性大幅失真。
另外還披露了合并資產負債的存在問題,該數據不真實性主要以下3大方面:
1)資產端:貨幣資金等資產被低估,應收賬款和在建工程被高估,資產結構與價值失真(如在建工程虛增5.68億元,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分別少計3.75億、1.83億),誤導投資者對資產質量的判斷;
2)利潤與權益端:未分配利潤虛增1132.96萬元,盈利表觀不實;遞延所得稅資產等調整反映利潤核算不準確,影響對盈利能力的評估。
3)負債端:其他流動負債虛增419.55萬元,負債規模不實,影響對償債能力的判斷。
而從合并現金流來看,數據誤差的情況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
其一,經營活動: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此前被低估,更正后流入增加,影響對經營現金流質量的判斷。
其二,現金儲備:現金及等價物凈增加額、期末余額披露不實,干擾對公司資金實力、償債能力及資金管理能力的評估。